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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遣人數沒上限 與正職同工同酬
▲ 2013/06/14 23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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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許俊偉/台北報導】2013.6.14 勞委會「派遣勞工保護法」草案出爐,擬採「先鬆後緊」原則;也就是前端不限制要派公司(實際用人單位)聘用派遣工的人數,不設「天花板」,但後端賦予更多責任,包括要派公司負職災補償連帶責任,要派和派遣公司是共同雇主,共負工時、休假、產假、育嬰留職停薪責任,且派遣工和要派公司的正式員工應「同工同酬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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