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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勞標準改變情況 0107-15
▲ 2015/01/07 17:45 (不分類不分類)
2015-01-07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/台北報導 勞動部推動縮短工時,由目前雙周84小時縮減至單周40小時;勞動部也配合將上修對過勞認定標準,由目前一個月加班逾92小時,就認定過勞,在全面周休二日後,將上修至100小時。換算下來,每月總工時若逾260小時,就直接認定為過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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